无标题文档 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阳区LY03-01-25地块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庐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庐阳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602-340103-04-05-963193)
1.4 招标人:合肥庐阳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庐阳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6BFLGZ00415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BFLGZ00415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庐阳区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庐阳区怀宁北路与冬青街交口西南角,总用地面积3.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45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5.45万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
2.7 合同估算价:39873.07万元
2.8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设计内容包含庐阳区LY03-01-25地块的全部设计及勘察内容。中标单位协助招标人进行前期报建手续办理;工程实施及管理,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管理;现场土方平衡及外运,施工场地三通一平及施工水电报装接引、施工图纸内的工程土建、安装、电梯、装饰装修、消防、智能化、三网(共建共享)、室外道排、供水、供电、通讯网络、人防、安防、充电设施、景观、绿化、铺装、标识标牌标线等全部工程;协助招标人完成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所涉及到专项验收工作的办理取证(例如:抗震、防雷、城管(配套环卫设施)、房产(配套物业用房)、民政(配套社区用房)、水、电、燃气、环保、通信(三网、5G)、城建档案、白蚁、国土、质监(电梯)、绿建、规划核实、人防(含备案)、排水排污、充电设施、消防等相关手续),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达到合格的交付标准并交付招标人,同时与物业单位办理物业承接查验和项目移交手续、协助办理项目权属登记、以及工程结算资料的报审等工作,直至质量保修期结束。
备注:完成附件职责清单和界面划分表中运营商对甲方的全部设计和施工要求内容,且施工材料品牌必须满足附件要求,若有变更需报甲方和运营方共同确认后实施。
2.10 项目类别:EPC
2.11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和(2)和(3)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提供。)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7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业绩中至少含有设计、施工两个阶段工作内容。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在该业绩中至少承担施工任务。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5家(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2家,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2家,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1家);
(2)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1)的施工资质;承担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2)的勘察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3)的设计资质;
(3)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提供;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
(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3.1.6 信誉要求;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512-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2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1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2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庐阳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百花井恢复楼五层 14-20 轴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崔工
电 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项目负责人:丁晨风
电 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512-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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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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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分57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6-04-29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6-04-2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